人力资源管理(HR)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如何设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绩效考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合理设计绩效考核的指标权重,很多公司,指标的权重是老板拍脑袋定下来的,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引发被考核者的各种不满,迫使HR陷入无限的解释沟通中,给工作带来很大麻烦,让考核本身也失去了原有的激励意义。
如何对指标进行权重配比,有什么样的原则和依据?
一、权重设计遵循的原则
1、20/80原则:通常最重要的指标往往只有那么两三个,不能将不是主要指标的考核权重设置过高,不能出现“以次充主”,主要考核指标就应占考核总分的80%,非主要的不能超过20%,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2、稳定性原则:考核目标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改变,如企业在外部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申请对目标值做出修改的,修改过程和考核指标确定过程相同
3、“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先定量后定性”的原则:一般优先设定定量类指标权重,而且定量类指标总权重要大于定性类指标权重。
二、权重设计的方法
1、经验法
这是很多单位常用的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有较为合理的一面,因为做出这样建议的时候,管理者都是凭自己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在实际工作的总结而提出的,并不是凭空乱想象、乱推测;但也有很明显的硬伤,如果不了解岗位工作那就难以避免拍脑袋做决定的嫌疑了。当然,用此办法时,借鉴的经验不一定完全是自己的,可以参照外部同行的经验。
2、排序法
将考核内容全部列出进行两两对比,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排在前面的指标权重大,越往后面权重越小,排序法能确定各个指标的相对权重,不能直接据此设置指标的绝对权重,同时在对指标排序时要结合多方人员参与,充分结合各个层级和位置人员的意见。
其他常见设定办法如德尔菲法、月亮图法,操作相对复杂,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使用。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便于计算和比较,指标权重一般都为5%或10%的倍数,最小为5%,太小就无意义了。
2、权重的设计,要照顾到多方情况,要保障公司、部门、个人三者的利益,当三者利益有冲突时以公司意见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