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和免退税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出口退税最主要的两种方法就是免抵退税和免退税,两种方法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退税办法。接下里我们就说一说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区别。
首先,免抵退税和免退税都是针对企业的出口业务的,为了区别免抵退税和免退税,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免、抵、退“都各自代表了什么。
概括的来说,“免”税就是对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抵”税是专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可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根据计税办法最终予以退还的税额。
综上,免抵退税和免退税之间差了一个字,首先,两者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A、免抵退税的含义是: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B、免退税的含义是: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其次,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适用范围不同。免抵退税适用于生产企业,而免退税适用于外贸企业。
再次,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税方法不同。
A、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汇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B、免退税额=出口货物的不含税采购价 × 退税率
最后,生产企业必须是出口自产货物,可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对于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其管理办法另行规定,需参照税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