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做微商遭家长投诉被查,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谢谢邀请!
老师做微商,看法如下:
1,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教师从事第二职业。
2,该老师不仅违规,而且还在上班期间发广告,更是错中错。
3,家长投诉理所应当。
4,该教师因家长投诉被查,理当被查,查得好,查得及时。
5,该教师理应受到处理。
6,该教师应该调整好心态,认真自我反醒,以加倍之力,好好教书,以此来弥补过失。
但是,虽有以上之说,但若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问题,一是教师为什么会自冒风险,甘愿融碰‘’高压线‘’呢?
二是,教师这个全国庞大的队伍,究竟应该用什么办法去加强管理呢?
三是,老师,仍然是个弱势群体,尤其是在追金逐利的社会现实面前,他们的利益该如何得到有效保障呢?
小学学生家长投诉老师做微商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6月29日,浙江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乐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接到几位学生家长投诉称,虹桥二小某教师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
做微商教师被查处
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乐清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进行调查。经查,自2018年年底开始,王某(党员)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推荐经营的商品,而且还利用上班时间。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对于“兼职”微商,王某表示:“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
虽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王某已经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并已经受到立案查处。有调查组人员表示:“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虽然我国法律条文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办教师不准做微商,但很多省市却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明令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不得从事微商行为,并为此设立了举报方式。
对于小学教师王某违规从事微商行为,有网友表示:既然没有违法,老师为什么不能兼职做生意?只要遵纪守法,教师做微商怎么了?闲时调节一下,谁说教师只能教学?
老师做微商天时地利人合?
其实,老师做微商看似事小,但却细思极恐。老师做微商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就是现成的家长群。只要老师在群里吆喝一声,恐怕没有几个家长敢不买单。
在某些商家眼中,老师手里有大把的“资源”,于是,保险公司、教育培训等机构都特别愿意和老师“套近乎”。曾经有位小学老师在某保险公司兼职,业绩做到了最优。
说明什么?说明这并不是她人脉有多厉害,而是利用手中握着的“学生家长”这一宝贵的资源。自己的孩子跟老师学习,谁不希望能得到老师多照顾照顾,而对于老师“小小的”要求自然不会(也不敢)拒绝。
况且,有时不等老师开口,有些家长还忙不得送上门去呢!老师做微商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却有损师德师风,有损于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也必然会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小学老师做微商遭家长投诉被查,有家长认为这样的老师没有心思教书,你怎么看?(文中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感谢您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坚决不同意这位老师的这种做法,人们常说:一心不可二用。这位老师做微商,分心是必然的。老师的天职就是教学,如果分心去做其他事情,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发个简版吧:
1.做微商别影响正常教学,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2.做微商别往家长群里发,发朋友圈的时候屏蔽了学生家长,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3.教师所教班级的纪律与成绩跟其他班相比如何?
小学老师做微商遭投诉被查,实属“罪有应得”!
一、老师做微商,名为兼职,实际上严重影响工作!
所谓兼职,指的是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线下工作的时代,第二职业可以做到和主业不冲突,它的存在是合理的。微商却不是这样。
微商靠发朋友圈、群消息来推销产品。表面上看起来它不占用工作时间,但是它的“工作”无时不在,它可以占领你的所有时间: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娱乐时间。
微商为了确保推销效果,在推销过程中,必须保证和所有受众的及时、充分的交流。这就是为什么打开任何一个做微商老师的微信,可以轻易的看出,她的主业工作时间已经 被所谓的兼职完全占领。
如此状态下,主业不主、兼职非兼,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谁能容忍!
二、老师做微商,朋友圈、家长群发布商品信息,看似随意,实际有深意!
有的老师在家长群发布商品消息后,还特意强调,“各位家长朋友,只是推荐而已,大家自愿,不要有压力!”
家长群里,老师是“老大”,老师发布的每一个消息,家长都得十分重视。无关的消息,老师会随意发布在群里面吗?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老师推销产品,家长要不要“抬庄”?不敢保证所有人都会,但是只要有人带头,不管你愿不愿意,很多人就会跟上。这样是不是以势压人、谋取不当得利,这是不是有违师德?
三、老师做微商,不要拿工资低做挡箭牌!
很多做微商的老师习惯讲,老师工资低、待遇低,没有办法,做微商补贴家用!
老师的待遇确实偏低,党和政府也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不能因此就可以做影响工作、违反师德的事情!
总结:教师的职业是普通的,每一个教师都希望通过这份职业获取应得的报酬,让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教师的职业又是神圣的,教书育人关系着千千万万家庭的未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份职业,就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老师做微商,您赞成吗?欢迎评论!
我觉得老师做微商,多少会将一部分时间、精力、注意力放在推销商品上,老师是否还有心思投入教学,要看这部分时间、精力、注意力是否占用了正常教学、备课、辅导学生等的时间,意即是否占用了老师的本职工作时间。
我们来分析一下,不排除老师能够平衡好教学工作与微商,做到二者互不影响。
但是,从微商的销售模式,我们可以看出,微商依托的主要是朋友圈,发布商品介绍、链接后,势必会期待有所回应,所以,时不时地看看手机、刷刷朋友圈也就不可避免了。
由此,还会牵引出一系列动作,比如回复评论、解答疑问、推荐、相关的购买步骤等等,可以想见,这些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与精力。
以老师在业余时间做微商来分析,虽然这部分时间老师可以自主安排,但是,完成了一天的教学工作,休息时间继续做微商,也势必会影响到老师休息,倘若晚间尚有备课需求或其他教学需求,恐怕也会多少受到影响,继而受到影响的恐怕就是第二天的教学工作了。
因此,家长对此表示担心是在情理之中的,毕竟教育不同于其他工作,之所以将老师喻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正是因为教育工作的特殊性、神圣性!
故而题主问老师是否还有心思教书,这是个人的“心思”,我们不排除存在心思未受影响的老师,但是,更大的担心是,老师此举会影响到教学的“心思”。
毕竟做微商需要投入“心思”,如果不想做好微商,何必去做?如果想做好微商,势必要付出“心思”。
作为老师,也许会为此感到委屈,老师也需要生存,别人可以做微商,为什么老师就不能做微商?
可是,老师这一职业的神圣性赋予老师的是一份更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为未来培养人才的过程中,老师需要专注于教育教学,从选择这一职业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它的不普通!
所以,也请老师理解家长的担心,这份担心并不是没有必要的,毕竟每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职业面前,我们需要的是专心,不是分心,这样,才能把我们手中的工作做好,不是吗?
教师只要备好课,批好作业就好。而且,老教师早已业务娴熟,备课是分分钟的事。
业余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最好的休息,明天上课才会激情四溢。
真奇怪,老师为什么就不能做微商呢?我自己还做顺风车呢,只要一下班,我就开车出去载客,疫情期间我一个月就能赚8000元,到了上班期间,白天不能出去,可能只有4-5千元左右吧。
如果我们工资够高的话,我用得着去做这些事情?当然,如果这个老师上班期间不工作也做微商,那是有点过分,欲加之罪,很容易就能入罪的。只是查就让他们查呗,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这个老师也是笨,做微商,不要把家长也包括进去,设定好范围,不发给家长,只发给朋友就行了。少一批人知道,就少一个风险。发朋友圈也不要在上班时候发呀,这样人家当然会有意见了。如果你知道谁最有可能投诉你,肯定是禁了他的朋友圈啦。
之前不是有人投诉某老师下班后做快递吗,这是告不进去的。这些人就是平时没事可做,自己孩子成绩不行,就去说老师不做事,看到人家赚钱就眼红……
我支持家长投诉,这位老师有违师德。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来回顾整件事情。
6月29日,几位学生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来到浙江乐清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
这位王姓老师在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朋友圈中也是如此。
王某老师对此的解释是:“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
事实上家长已经有购买她发在群中和朋友圈中的东西。
这就是整个事件的过程。
为什么说这位老师有违师德呢?
一、发的时间
教师如果只在下班后发,或者在节假日发,我觉得被家长投诉,可能会感觉有些冤屈。因为这不是工作时间。现在这位教师在工作时间就发,这显然给家长造成一种不务正业的形象。难道教师这么闲吗?上班时间领的工作就应该做上班时间的事情,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
前不久公务员在上班时间点赞和评论了与工作无关的内容都被警告处分,与这一条相比,显然道理差不多。
二、发的对象
如果王姓教师将所有家长都屏弊了,也不在有家长的朋友圈中发,那么这个性质又是不一样。现在她发到有家长的群中,发到家长都能看得到的朋友圈中,那么你说没有任何以权谋私的想法,我想瓜田李下想说清楚也是比较难的。
三、媒体的观点
《人民日报》在2018年的时候就发了一篇关于《应该明令禁止教师做微商》的评论文章。里面提到一个观点:
如果一个老师在授课时,不停地收发微信,那会对教学造成怎样的影响?即便是将下班后的时间用来做微商,也会牵扯相当多精力,影响备课。
另外,如果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会不会产生权力寻租现象?老师把购买商品的多少作为评判师生关系的标准,一些家长和孩子为了和老师拉近关系而多买,那些买得不多的家长和孩子会不会受到冷遇?如此,师生关系岂不是变成了“交易关系”?
2017年,福建晋江市教育局曾下发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
结语
福建晋江市教育局的做法为什么没有得到推广,相信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对于做微商不能简单一句行还是不行的问题。《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只是禁止教师“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并不是禁止所有经营性活动。
所以现在关键是明晰权责、划清红线才是最重要的,这样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教师,家长心中有数,自然也就可以相安无事了。不然的话,法无禁而行,行而被查就有些那个了。
教师也食五谷杂粮也需要生活,所以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时候,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法,有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个明细。这样家长和教师心中才都有底,才不会踩雷区,这也是保护和爱护教师的方式。
消费心理,个人以为是当下中国教育和医疗领域矛盾频出的主要驱动原因之一。
事实上,不管是医院还是学校,不管是患者还是家长,都不是消费者;以顾客身份以上帝来了而要求服务,显然很不恰当。但管理部门常常为了息事宁人,而默认他们的理由,照顾了他们作为“消费者”的诉求。这些过往的事件,助长了一些不合理的诉求。本文,也一样。
个人以为,老师只要不耽误教学不占用工作时间,做微商也是可以的。但家长举报也是其权利,彼此观念不同而已。但管理部门查处,就有些过了。前段时间,有公务员下班开滴滴,被官方认定可以;这个其实类似。
但家长以为,交了学费,老师就得专心致志教学,不能做其他事情,显然过分了。这不是买东西,付了钱,要求服务周到,老师下班的时间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家长的干涉没什么道理。
至于老师有没有心思教书,是否能做好教学工作,这应该由学校评价,家长不能凭想象而诛心。如果评价结果是该老师不合格,然后再处理,就合情合理。
总之,是否有心思教书,以学校评测教学结果来定,家长和管理者都不能因事诛心,判定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