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可通过哪些材料认定身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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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作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回国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证明文件,是其回国后办理各类手续、在生活和创业过程中享受国家各项相关优惠政策和资助等所需的重要文件。在不同地区的相关作用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类:
1、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2、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办理档案或工作居住证明;
3、 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基金;
4、在一些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5、在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留学人员的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就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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